庚星股份8月28日公告,根据《公司章程》有关规定,公司董事长为公司的法定代表人。公司原经营管理层有关人员应将公司印章、证照资料清点移交给公司现任经营管理层有关人员,由现任经营管理层有关人员按照规定重新确定印章、证照资料的保管部门和人员。截至本公告披露日,公司有关人员称公司印章、证照资料已遗失,未能办理有关移交手续。